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企业用工以及节后复工复产需要,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人工费动态管理办法》(闽建筑〔2017〕38号),按照福建省住建厅印发的《关于推动2025年一季度建筑业发展良好开局的工作措施》(闽建筑〔2025〕1号)文件要求,龙岩市住建局针对施工单位用工费用增加等实际情况,1月16日印
发通知(龙建筑〔2025〕1号),
调整2025年春节期间龙岩市建设工程人工费动态指数,有关事项如下:
1.此次人工费指数调整时间:自2025年1月19日至2025年2月18日。
2.调整幅度:人工费指数在原来基础(1.0508)上上浮15%,调整后为1.208。
3.人工费动态指数与《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现行各专业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及《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21版)配套使用,同时适用于采用人工预算单价计价的工程。
塔式起重机的人工费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人工费计价方式的通知》(闽建筑〔2018〕17号)规定以信息价计价。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转载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