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办法》(闽建〔2025〕10号)要求,推动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依法强制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列支渠道,经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组织测算,省住建厅8月7日发布调整后的《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闽建筑〔2026〕11号),并就有关事项布置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统一并入安全文明施工费列支,按调整后的费率计取。
二、本次调整后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与福建省现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配套执行。
三、本通知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
2026年9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由发承包双方按照本通知规定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实际缴纳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费据实结算。各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调整后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可上福建省住建厅网站查阅(闽建筑〔2026〕11号)通知的附件内容。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转载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