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发展绿色建筑是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转型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节能降碳,有利于推动“好房子”建设。2022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从法制层面规范了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改造、技术应用等活动。
为进一步健全绿色建筑质量体系,推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闭环管理,根据地方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省住建厅结合实际制定了《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和施工质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5章23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主要说明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明确各类项目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明确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
(二)设计与审查。强化设计与审查管理,细化设计阶段的绿色建筑专篇、专项审查、设计变更等质量管控内容和流程。
(三)施工与验收。加强施工和验收管理,对技术交底、施工方案、监理、检测等提出要求,细化专项查验内容和流程。
(四)监督检查。加强监督管理,强调将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和“双随机”检查。
(五)附则。明确《管理办法》解释部门、实施时间和有效期。
三、特色内容
(一)完善绿色建筑政策体系。《管理办法》细化了绿色建筑设计、图审、施工和验收等环节的实施要点,以地方法规为依据,以标准抓落实,突出可操作性、实用性。
(二)细化设计专篇编制要求。明确将绿色建筑设计技术措施按照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专业分别编入施工图设计说明,加强了设计环节的质量把控。
(三)建立健全专项查验机制。在竣工验收环节,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专项查验,查验意见应在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相关资料纳入建设工程档案,强化了验收环节的质量管理。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转载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