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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协简讯2020.3-5 “龙岩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时限暂行规定”开始执行
发布日期:2020-03-18 11:15:00   查阅次数:5781次    字体: 正常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发改委和住建局三部门的联合发文(龙财建[2019]62号),为深化龙岩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改革,自2020年1月1日起对项目结算审核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项目结算审核时限按项目结算送审金额分类确定:
  1、项目送审结算在500万元以下的,审核时限为30个工作日;
  项目送审结算在500--2000万元的,审核时限为40个工作日;
  项目送审结算在2000--5000万元的,审核时限为60个工作日;
  项目送审结算在5000--10000万元的,审核时限为90个工作日;
  项目送审结算在10000万元以上的,审核时限为100个工作日;
  2、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时限不超过60个工作日;
  3、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审的,应按本规定在委托合同中明确评审时限。
  以上工程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时限均不包括审核过程中发现资料内容不符合评审要求需整改、会商解决争议及征求评审意见(含结算核对)等事项所需时间。
  该文同时对项目价格信息缺项材料选用定价做出了规定。请会员单位、施工企业及时学习文件,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项目的结算资料编制和送审,加强审核过程的跟踪检查,督促审核机构按规定时限完成审定事项,提高项目竣工结算的有效性,维护好本公司的合理权益。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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