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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协简讯2019.11-2 市住建局通报2019年上半年龙岩市资质动态核查情况
发布日期:2019-11-08 09:06:58   查阅次数:841次    字体: 正常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闽建筑函〔2019〕11号)及《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的通知》(龙建审[2019]64号)的要求,龙岩市住建局于2019年9月30日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平台及摇号随机抽取2019年上半年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动态核查。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抽取核查名单,按10%比列随机抽取,共核查9家建筑业施工企业,1家工程勘察设计企业,1家监理企业,1家造价咨询企业。从核查情况看,有6家建筑业施工企业和1家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符合要求;3家建筑业施工企业、1家监理企业、1家造价咨询企业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二、存在主要问题
  1、企业资质信息平台各相关内容未完整;
  2、注册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
  3、技术负责人不到位;
  4、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5、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三、工作要求
  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要求“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我局于2019年10月23日对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核查不合格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达到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予以撤回其企业资质证书。
  2、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所管辖的企业,做好督促整改落实工作.
  3、各建筑业施工企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造价咨询企业,针对此次核查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对照资质标准要求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摘录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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