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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城建工标准化技术研究院文件关于举办“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全面修订《招标投标法》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招投标疑难问题解答案例分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9 16:19:51   查阅次数:2050次    字体: 正常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同时废止。
2017年12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八十六号主席令修改《招标投标法》后,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会全面启动《招标投标法》的修订工作,核心思想之一是围绕电子化招标投标进行制度设计,进一步健全配套制度标准体系,为各类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运营提供制度支撑。随着今后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的缩小,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规范》。日前,国家发改委最新颁布《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今年是招标投标制度建设的重要一年,“修法”及一些新的改革思路,将为行业发展带来深远影响。为帮助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学习法律法规、熟悉最新改革动向,我们特决定举办“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全面修订《招标投标法》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招投标疑难问题解答案例分析”培训班。本次培训由资深专家、专业律师担任主讲师,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地住建委、住建局的主管领导、建筑业管理处(科、股、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各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及相关行业协会的主管领导及有关人员;公管办、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人员;招标采购单位(政府机关、高校、医院、科研机构等)相关人员;其他单位或企业从事招标采购、纪检监察、项目开发基建工程、财务、审计、法律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工程承包商、施工企业等。
二、培训内容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与相关规定修订要点和合同重点条文解读
1.对新版《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的解读;
2.对新版《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的解读;
3.对新版《示范文本》专用合同条款的解读;
4.新版《示范文本》的重大调整和补充;
5.新版《示范文本》修改的主要亮点;
6.关于缺陷责任期条款修改的影响与对策;
7.关于质量保证金条款修改的影响与对策;
8.关于独立保函司法解释对《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影响与对策;
(二)招投标行业发展及法律体系改革展望
1、《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的修改要点
1)修订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2)招投标法律法规修订(征求意见稿)对比分析;
3)修订招投标法律法规对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公司的影响;
4)关于《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大修”的其他思考。
2、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和发展展望
1)推行“互联网+”招标采购的背景和意义;
2)《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解读;
3)《“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解读;
4)“互联网+”招标采购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与解决方法。
5)互联网深度融合招标采购活动的路径选择
3、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背景及发展现状
1)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背景和意义;
2)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发展现状;
3)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展望;
4)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对招投标制度的影响。
(三)《招投标法》修改的核心要点及意义
1、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行政许可的背景;
2、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行政许可的影响;
3.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未来监管重点;
4、招标代理机构未来发展;
5、招标代理机构如何实现行业自律。
(四)《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修改的亮点及影响
1、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范围变化;
2、对国有投资项目招标管理的影响;
3、对社会投资项目招标管理的影响;
4、工程招投标范围的未来改革方向。
(五)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冲突和融合
1、“标法”体系与“采购法”体系的差异;
2、国家发展改革委非招标采购方式规范与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介绍;
3、如何理解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4、如何实现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衔接。
(六)招投标管理疑难问题解答及案例分析
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流程介绍及案例分享;
2、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投标流程介绍及案例分享;
3、PPP项目采购方式选择、流程介绍及案例分享;
4、缩小工程招标范围及工程承包商的应标策略及案例分享;
5、工程承包商投标常忽视的细节及经验总结及案例分享;
6、高价与低价中标并存的矛盾与解决之道及案例分享。
(七)招投标常见问题解读
1、应当公开招标项目范围的解读;
2、关于可以不招标项目范围的解读;
3、关于特殊招标项目认定;
4、关于暂估价分包招标问题分析;
5、关于招投标文件澄清的分析;
6、招标投标利害关系人的解读;
7、招标投标两阶段招标模式的解读;
8、招标投标异议制度的解读;
9、投标保证金的法律分析;
10、关于投标人澄清说明形式及项目经理答辩的分析;
11、关于如何界定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
12、关于串通招投标行为的界定及法律后果的解读;
13、虚假招标的形式及法律后果的解读;
14、围标串标的原因及防范之策;
15、招标采购流程中容易引发投诉的关键点;
16、关于中标无效的认定及法律责任分析;
17、关于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及法律责任;
18、评标委员会的性质和法律责任。
三、培训方式及主讲专家
届时将由业内权威专家出席进行业务授课、研讨与经验交流,并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点、难点、热点问题。
四、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8年12月27日—12月30日     福州市
五、有关费用及报名办法
(一) 会议费每人2200元(含培训、资料、电子课件、场地、专家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恳请收文单位协助转发或集体组织参加,报名10人免1人费用。
(二) 请报名参加培训的代表务必于12月22日将报名回执表传真或电邮至:
报名传真:010-86465744   邮箱:226249083@qq.com
咨询电话:010-86465734
联 系 人:陈珊13108945958    李文渊18201193560 
监督电话:010-86396867
网址:(www.zcjg.org.cn)→标准宣贯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五天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全面修订《招标投标法》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招投标疑难问题解答案例分析”报名回执表
经研究,我单位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学习:(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
 
行业类别
 
详细地址
 
邮编
 
联系人
 
E-mail
 
电话(区号)
 
传真
 
参训代表姓名
性别
部门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E-mail
 
 
 
 
 
 
 
 
 
 
 
 
 
 
 
 
 
 
 
 
 
 
 
 
 
 
 
 
 
 
 
 
 
 
 
 
 
 
 
 
 
 
 
 
 
 
 
 
 
 
 
 
 
 
 
 
住宿安排
□单间  □标间  订房数量  间    □自行安排
参会方式
请参会单位把参会回执回传至会务组,会务组确认后即发《参会凭证》,其中将详细注明报到时间、报到地点、食宿等具体安排事项。
注:
1.为保证培训质量,培训班名额有限,额满为止,请确定人员后及早报名;
2.我院可与各地市招标办及行业协会在本地另行安排组织学习;
3.本次培训内容及建筑行业相关培训内容均可赴企业提供内训。
 
注:此表不够,可自行复制;如时间紧迫可电话、传真报名。
报名电话兼传真:(010)62871248   82598780
联系人:徐子珊13641007845   邮箱:2262490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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